游泳世界纪录 游泳比赛报名 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超级联赛游泳项目(临平站)竞赛规程

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超级联赛游泳项目(临平站)竞赛规程

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超级联赛游泳项目(临平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执行单位
浙江省游泳协会
三、承办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俱乐部、社会团体和学校社团(校队)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28一29日
杭州市临平区游泳馆(临平区东湖南路177号)
六、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七、年龄组别
各设男、女组别
U6及以下:20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U7:2019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出生者;
U8:2018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出生者;
U9:2017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出生者;
U10:2016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出生者;
U11-U12:2014年1月1日一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3-U14:2012年1月1日一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5-U18:2008年1月1日一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浙江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参赛年龄的青少年。
(二)参赛条件: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及监护人签字的《自愿参赛健康安全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后方可参赛。
(三)报名人数:限定参赛运动员人数为800人,额满即停止报名。
(四)组队规定:每队报名人数限45人;每人参赛项目不限;各项目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立项,允许改项。
(五)代表资格规定:参赛选手按年度参加比赛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六)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人数按运动员人数6:1报名。
(七)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出现特殊情况,组委会可根据实际调整赛制。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相关同等法律效力证件原件参加比赛,无证者不得参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的团体总分成绩。
(五)运动队及运动员须报名参加本年度分站赛中的任何一站并取得个人单项前八名方可报名参加总决赛。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别按9、7、6、5、4、3、2、1记分;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奖牌和证书由浙江省游泳协会监制授予。如单项立项参赛人数不足8人(
含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
(二)团体奖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计分办法:个人项目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相同,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单项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代表队电子版报名表于2026年3月18日前发至
邮箱:1198389470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15967123223
(三)各参赛队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技术官员选派
由浙江省游泳协会选派技术官员(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经省体育局审定后分派执裁任务,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一)参赛人员食宿、交通及竞赛服务等费用自理。
(二)每位参赛运动员缴纳200元(含2个单项竞赛费),从第3个单项开始,每增报一项缴纳竞赛服务费100元。各参赛队将竞赛服务费于2026年3月18日17:00前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逾期不再受理(指定账户另行通知)。因运动员自身原因不能参赛的不予退款
(三)保险费:由承办单位统一给参赛选手购买保险。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技术官员费用:选派技术官员的交通食宿和劳务费按照联赛统一标准执行。
注明:相关标准和要求参考《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加强2023年度浙江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的通知》(浙体竞[2023]83号)
十四、申诉和纪律
(一)对裁判组的判决有异议时,其领队或教练应先口头向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后30分钟内书面向技术代表申诉,并缴纳申诉费500元。由技术代表组织全体裁决委员进行仲裁,裁决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判决,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二)比赛中运动员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违规运动员及运动队进行追加处罚。
(三)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省体育局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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